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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服务机构: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提升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征集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为全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提供支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一是充分发挥专业科技服务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优质服务机构联动,共同服务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指导创新主体研发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化。二是支持优质服务机构做强做大,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实施工作经费补贴“免申即享”机制,推动专业科技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二、征集对象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
(二)在经营、纳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在征集之列。
三、征集条件
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服务队伍等保障条件。熟悉企业研发经费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掌握研发经费辅助账和会计账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关业务丰富的走访调研、政策宣讲经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二)《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三)工作方案及其他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
(四)《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行为准则承诺书》(见附件3)。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申报方式
有意向的支撑服务机构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区以择优排序方式向市科技局推荐3家支撑服务机构,由市科技局会同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遴选,以各行政区为范围分别确定1家支撑服务机构,支撑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落实《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行为准则(试行)》(见附件4),其余服务机构作为储备支撑服务机构。
六、申报及推荐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8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8时。
七、注意事项
每家支撑服务机构申报服务的区级行政区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八、工作经费
(一)补助额度。
工作经费补助额度结合支撑服务机构工作量确定,可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拨付标准。
工作经费采取绩效评价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由市科技局组织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支撑服务机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市科技局根据支撑服务机构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拨付相应工作经费。工作任务及经费采取结构化模式,单项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对应的工作经费不予拨付(详见表1)。
表1 2026年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工作经费补助额度及工作任务
九、服务期
本次征集支撑服务机构服务期为征集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十、工作职责
支撑各区完成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全链条服务;按要求参加支撑服务机构遴选和考核等工作;根据科技企业培育有关要求,依托广州科技大脑做好创新主体政策咨询解答和上门服务等工作;延伸支撑机构服务体系,协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多口径走访辅导和政策宣教工作,做好新增纳统单位的研发费用归集辅导服务;按要求做好重点企业研发项目形式审查和上门辅导服务;执行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咨询电话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市级咨询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雷荣华,联系电话:020-89115387。
2. 业务处室:市科技局企业服务处邱一菲,联系电话:020-83124030。
3. 受理单位: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接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2026年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3: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行为准则承诺书.docx
附件4: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行为准则(试行).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5日